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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头条
·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处)、市政府有关局:

    为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省、市《关于杀鼠剂经营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杀鼠剂经营单位申办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3年,为配合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省安监局按照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原则,办理的杀鼠剂经营许可证,截至2005年12月31日,均已到期。

    二、所有原已办证现已到期的杀鼠剂经营单位,必须重新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许可,不得继续从事杀鼠剂经营销售。

    三、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深入经营门店查验证件,尽快摸清本辖区及所属单位杀鼠剂经营情况,填报《丹江口市杀鼠剂经营情况统计表》(附后)于5月2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并督促经营单位在5月30日前向市安监局申请办理、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逾期不申报者,视为无证非法经营行为,予以查处。

    附:丹江口市杀鼠剂经营单位情况统计表



                                          丹江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0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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